信息索引號 |
014006446/2020-00491 |
生成日期 |
2020-11-23 |
公開日期 |
2020-11-23 |
文件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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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機構 |
無錫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 |
效力狀況 |
有效 |
文件鏈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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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咨詢 |
內容概述 |
相關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細化標準(2020 年版)(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等部門文件,文號發(fā)改環(huán)資〔2020〕80號) |
按照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》相關規(guī)定,分地區(qū)、分領域、分階段對部分塑料制品實行禁限管理。為便于實際操作,對2020 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類,設定細化標準如下:
一、厚度小于0.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
用于盛裝及攜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.025 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;適用范圍參照GB/T21661《塑料購物袋》標準。
二、厚度小于0.01 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
以聚乙烯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.01 毫米的不可降解農用地面覆蓋薄膜;適用范圍和地膜厚度、力學性能指標參照GB13735《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》標準。
三、一次性發(fā)泡塑料餐具
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四、一次性塑料棉簽
以塑料棒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簽,不包括相關醫(yī)療器械。
五、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
為起到磨砂、去角質、清潔等作用,有意添加粒徑小于5 毫米的固體塑料顆粒的淋洗類化妝品(如沐浴劑、潔面乳、磨砂膏、洗發(fā)水等)和牙膏、牙粉。
六、以醫(yī)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
禁止以納入《醫(yī)療廢物管理條例》《醫(yī)療廢物分類目錄》等管理的醫(yī)療廢物為原料生產塑料制品。
七、不可降解塑料袋
商場、超市、藥店、書店、餐飲打包外賣服務、展會活動等用于盛裝及攜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,不包括基于衛(wèi)生及食品安全目的,用于盛裝散裝生鮮食品、熟食、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預包裝袋、連卷袋、保鮮袋等。
八、一次性塑料餐具
餐飲堂食服務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、叉、勺,不包括預包裝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。
九、一次性塑料吸管
餐飲服務中用于吸飲液態(tài)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,不包括牛奶、飲料等食品外包裝上自帶的塑料吸管。
十、細化標準將根據(jù)實際執(zhí)行情況進行動態(tài)更新調整。在應對自然災害、事故災害、公共衛(wèi)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等重大突發(fā)公共事件期間,用于特定區(qū)域應急保障、物資配送、餐飲服務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。